3月31日,北湖区应急管理局在对郴州市开发区某钢材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正在实施焊接作业的刘某某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于2020年9月到期未复审,发证机关为原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随即,执法检查工作人员通过应急管理部官网信息平台查询。并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对接,确认该证为假证。
经进一步查明,该企业未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使用持有自动失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上岗作业,应视同无证处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北湖区应急管理局于4月18日对该企业作出了3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北湖区应急管理局启动行刑衔接程序,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向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进行移送。4月14日,北湖区公安分局正式受理该案,并展开调查。
原文地址:http://yjt.hunan.gov.cn/yjt/xxgk/gzdt/sxgz/202204/t20220422_22744153.html
同创学院企业安全内训,咨询热线400-999-4365!
专注安全工程领域培训19年
上海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全国注安考试报名确认点
上海市优秀职业认证培训品牌
上海市建交委指定培训基地
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理事单位
课程咨询热线:400-999-4365
同创学院官网:www.zhikao36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