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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山西]2008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6.19-7.4报名
中华职业考试网(www.zhikao365.net)讯

 

关于组织2008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晋建房字〔2008〕258号

 

各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11号)精神,现将我省2008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定于2008年10月18日、19日举行。省建设厅房地产业管理处负责房地产经纪人的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地产经纪人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房地产经纪人考务工作。

二、报考条件

依据《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规定,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六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三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四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二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三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一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二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一年。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名方式与流程

(一)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上传考生照片。续考考生,必须填写档案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初审。

(二)报考人所在单位向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续考考生只须提交下载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往年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审核章,并签注审核人姓名),汇总以下资料报省建设厅房地产业管理处:

 1、报送函一份;

 2、《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与申请材料装订,另外一份报名表,依据汇总表顺序装订成册,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3、房地产经纪人报名汇总表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档(Excel格式,见附件)。

2008 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的考生,暂不要求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五、报名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19日至7月4日;

(二)报考人所在单位向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报送书面材料时间:7月7日至7月11日;

(三)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向省建设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送报名材料及交费时间:7月13日至7月18日;

(四)《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周,即10月13日开始由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自助打印,不再另发。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均须使用 2B 铅笔和橡皮,由考生自备。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以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七、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行字〔2006〕122号)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的规定,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报名人员应缴纳下列费用:

(一)报名费:每人次10元,由省建设厅收取。

(二)省考务费:报考二科(含二科)以下,每人每科40元,三科(含三科)以上的,每人每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三)国家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由省建设厅代收。

八、其他要求

(一)各市要严格执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条件,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参加考试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个人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该执业资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业证明不实,将追究房地产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精神,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在报名时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省建设厅房地产业管理处

地  址: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

联系人:田文林   朱  磊

电  话:0351—3073824(传真)    3580054

省人事考试中心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368号 水工大厦5层

考务部 联系人:窦朝晔  电话:0351—8780385

技术部 联系人:阎  峰  电话:0351—8780519

 

附件:2008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Excel格式)

                        二OO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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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西人事考试网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 [时间]200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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