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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吉林]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08年1月13日至28日报名
中华职业考试网(www.zhikao365.net)讯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5月10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答题要求同上。提供草稿纸,考后收回。其余3科为客观题(涂卡),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的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规定的两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概不退费,后果自负。

  五、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

  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工作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监理工程师考试的教材征订工作由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联系电话:0431-88957382.

  六、成绩发布及合格证颁发

  考试成绩一般由国家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考试合格证书一般由国家在发布考试成绩1个月后开始下发。省职考办网站将及时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考试合格者,按网站通知时间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机构领取由国家人事部颁发的证书。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在网上另行通知;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领取证书时须缴纳工本费。

  七、工作要求

  1.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方式的重大改进,方便考生,提高效率。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人员、设备、网络等相关准备工作。在报名期间,必须及时审核处理考生网上报考信息、照片质量等,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网上报名服务。现场确认时,要认真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复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2. 各市(州)人事职考机构要加强对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的宣传贯彻工作,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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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华职业考试网 [来源]佚名 [时间]200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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