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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法规》必背考点-突发事件的预警措施

时间:2021.05.19 17:27:24   点击:

同创学院整理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背考点,一起来看!

 

突发事件的预警措施

 

一级、二级警报后的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除采取三级和四级警报后的措施外,还要采取8种措施:

1)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3)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6)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7)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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