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0日。
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集中受理举报投诉并予以落实,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公示名单中不包含报名时已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合格人员。
附件:1.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山东省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人员承诺情况公示名单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articles/ch03577/202412/094e69ae-6277-4b8b-8259-7dbdeb837743.shtml
同创学院企业安全内训,咨询热线400-999-4365!
专注安全工程领域培训
上海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全国注安考试报名确认点
上海市优秀职业认证培训品牌
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理事单位
课程咨询热线:400-999-4365
同创学院官网:www.zhikao36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