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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问题:
预付款延期支付的利息相应的也扣质保金吗?
解析:
亲爱的用户,您好: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一书,第115页的规定:“合同约定有工程预付款的,发包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预付款。为了保证承包人如期开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开始施工,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其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可见预付款拖延支付确实需要支付利息。 但是贷款利息,一般而言不能从质量保证金从扣除,而只能通过违约金的形式,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支付代表了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而质量保证金代表了承包方的质量与义务,两者不能简单的相互扣除。但是工程实践活动中,由于种种不规范的原因,才导致了此类事件的一再发生。。给予您的不便之处,请多多谅解!非常感谢您对中华职业考试网的关注与支持!
 
 
作者:vincent
来源:
时间:200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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